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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之神8590cm登陆检测入口外来人口管理规定

一、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保护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市、县、乡(镇),在华瑞学院区域内暂住的16岁(含16岁)以上人员。

三、 凡在华瑞学院区域内活动的流动人口均应遵守本规定。

四、 华瑞学院保卫处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未经允许,集体宿舍、办公室、实验室及校园内一切可居住之地一律不得随意留驻非本校人员。

六、 凡在本市行政区以外来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人员,须在来校后三日内向保卫处报告,做暂住人员登记,在校园内须申领《出入证》,并向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七、 在华瑞学院区域内暂住的流动人口申领《出入证》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持原居住地公安机关证明。同时,必须持有华瑞学院有关部门及教职员工的担保书,才可申领。否则,不予办理。

八、 留住或雇佣暂住人员的单位,应当在华瑞学院保卫处指导下,做好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向华瑞学院保卫部反映流动人口的情况与流动。

九、 《出入证》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不得跨年),由华瑞学院保卫部定期检验。暂住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领取《出入证》的暂住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

十、 暂住人员应随身携带《出入证》,《出入证》遗失应当在7日内向华瑞学院保卫部申请补领。

十一、 凡在华瑞学院区域内举办补习班、召开会议等,必须经学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批准后,到华瑞学院保卫处办理外来人员临时出入证。

十二、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来本校暂住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 施工队、包工队50人以上的应设专、兼职保卫人员,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要确定安全负责人,对所属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和管理教育,防止发生被盗和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认真履行同用工单位、保卫处签定的安全责任书。

十四、 施工队、包工队的领导和负责人要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十五、 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校保卫处依法收缴《出入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暂住人员的《出入证》和其他身份证件。

十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入证》,不得留住,雇佣未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未申领《出入证》的暂住人员。

十七、 本规定解释权归保卫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