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检查工作的方案
 
按照学校教务处的要求,化学工程学院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试卷命题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题分析平时成绩登记表等相关考务材料。
二、检查方案
以我院化学工程、能源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系为单位,分别进行自检自查,然后学院督导组抽查。系主任负责,将每个系所涉及的全部课程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进行任务分配,分配原则为教师间互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试卷检查登记表》。各系将自查报告于9月1日交教学秘书,学院统一汇总。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8月29日—9月2日)
化学工程学院依据《海洋之神8590cm登陆检测入口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海洋之神8590cm登陆检测入口试卷质量标准》对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试卷及相关考务材料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我院具体开展工作时间进度如下:
8月29日,学院布置试卷检查任务及提出要求。
8月29日-9月1日,各系自检自查。
9月1日,各系上交自查报告。
9月2日,化工院督导组进行抽查,试卷自查总结会,总结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
9月2日,形成我院自查报告并上交学校教务处。
第二阶段:接受校级检查(9月5日—9月9日)
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安排。根据校检查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试卷是反映学校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做好本次工作。
(二)各系结合学校关于试卷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评价质量标准,按时参加检查评价活动,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认真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结构与内容建议由四部分构成:1.检查的概况(含评价结果);2.值得肯定的成绩(或较为突出的优点);3.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分条列项指出);4.改进的建议(或整改措施,应针对各学院的实际,切忌空泛)。
(三)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改正,并认真填写《试卷检查登记表》尤其对于有问题的试卷,要求详细填写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8月26日